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校报编辑部工作制度(修订)
常机电委宣〔2021〕7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报工作,参照《中国高校校报协会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制订校报编辑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常州机电学院》报(刊号:S(2021)04000112)作为常州机电学院的校报,是学校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阵地,是联系师生员工及校内外交流的平台,是传承文化和记录校史的工具,是展示学校形象和塑造学校品牌的窗口。
第二条校报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宣传为办报宗旨,紧紧围绕全校中心工作,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全校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校报由学校党委主办,并隶属其管辖。党委宣传部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制定办报的宗旨、原则,指导编辑部开展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第四条校报编辑部,是校报具体办事机构,负责校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各项工作,隶属校党委宣传部,由学校提供人员和经费。校报总编由学校分管宣传部的分管校领导担任,校报编辑部设主任1名,主编1名,副主编1名,责任编辑1名,执行编辑4名(可兼职)。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五条党委宣传部的职责
(一)负责制定办报方针,把握校报的思想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校报编辑部开展各方面工作;
(二)负责审核校报的工作计划和重大报道内容,监督校报质量。
第六条编辑部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办报方针,切实保证校报质量;
(二)负责校报的选题、组稿、审稿、编辑加工、编辑设计等工作;
(三)负责与通讯员、作者、审稿者、读者的联系。搜集反馈信息,不断改进编辑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不断提高校报质量;
(四)负责组建师生通讯员队伍,开展对教师通讯员、学生记者团的业务指导和表彰;
(五)负责与印刷厂排版费用的结算和作者稿酬、审稿、编辑加工、校对、发行等费用的统计;
(六)负责高校校报研究会和兄弟院校校报的业务交流;
(七)负责校报年检工作;
(八)负责校报资料存档工作。
第四章 校报版面与栏目
第七条校报于每月30日出版,根据实际情况,寒暑假期间两个月出一期,一年10期。
第八条版面安排
(一)校报常设四个固定版面。
第一版全校要闻:学校中心工作、重大成就、重要举措的新闻报道及重要公告;
第二版部门要闻:学校各部门的最新动态、重要事件、成就和举措等;
第三版综合报道:学校各类重大活动庆典及校园文化节、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运动节等重大活动的报道;系列报道、专题,师生专访等;
第四版文艺副刊:师生原创的优秀文艺作品,包括文学评论、散文随笔等。
(二)专版或专刊设置:如遇有学校重大节庆活动、重大事件,可设专版或专刊。
(三)栏目设置:根据党建思政、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招生就业、校企合作、高职管理、校园文化等方面的内容,根据版面及需要灵活设置相应栏目。
第五章 工作流程
第九条投稿
(一)全校师生均可直接投稿至指定邮箱,也可将新闻直接推荐至校园新闻网的“机电要闻”、“校园快讯”、“访问交流”、“师生风采”等栏目。教职工来稿必须署姓名、部门,学生来稿必须署姓名、班级、二级学院名。
(二)截稿日期为每月25日。编辑部做好用稿登记,以便年终考核奖励统计。
第十条采编
(一)采访原则:严守真实性原则。通稿由牵头部门提供。对有新闻价值的线索,可进一步采访。采访一般不影响日常教学活动,尽可能掌握第一手材料。
(二)选稿原则: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选稿。根据当前学校的发展,综合考量稿件的时效性、重要性、影响性、指导性、贴近性、创新性。
(三)编辑原则:在编辑过程中,使稿件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性、技术性、常识性差错,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并符合排版和校对的要求。
(四)字数原则:符合校报要求,消息不超过800字,一般通讯不超过1500字,重要通讯、专访特写及评论不超过2500字;副刊文艺类稿件不超过3000字。
第十一条组版
版面编排思想要与报道思想一致;对同一主题、内容或形式的稿件进行合理配置,重点稿件要突出;文图搭配,发挥版面的综合功能;标题要醒目,引题、主题和副题要有区分,各司其职;布局要有美感,避免穿插转接过多,影响视觉效果。
第十二条审稿
(一)审稿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舆论导向、效果影响、内容的客观真实性等方面,对稿件进行审查。凡舆论导向有误、影响不好、内容失真的稿件,均不得采用。
(二)“三审制度”:责任编辑一审;副主编二审;主编三审。总编批准印发。
第十三条校对
严格对以下关键内容进行校对:标题用语、人名、职务、组织机构名称、专门术语、地点、数字、引用语、重要情节、度量衡单位等。
第十四条印发
(一)校内发行
校报由指定印刷厂印刷完成后,原则上分发至全校师生、校企合作企业、校友会、退休教职工等。报纸分发的学生志愿者、勤工俭学学生获得相应工时证明。
(二)校外交流
根据实际需要,给江苏省高校校报研究会常委、兄弟院校校报编辑部寄送,以便相互学习交流。
(三)将校报电子版在校园网“校报在线”栏目发布。
第十五条录用稿酬奖励
(一)消息类稿件,50元/篇,500字以内短讯为30元/条。
(二)通讯类稿件,2000字以内100元/篇,2000字以上为150元/篇。
(三)专栏专题,约稿200元/篇。
(四)文学作品,80元/篇,短篇诗歌50元/篇,长篇诗歌80元/篇。
(五)新闻照片,每幅(组)30元。
(六)书画摄影作品,每幅(组)50元。
(七)兼职版面编辑,每人每版50元。
(八)兼职校对,每人每期50元。
注:稿酬计算以校报刊登的为准。
第十六条存档
(一)打包保存好来稿,汇编合订本,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校报合订成册,送交党办校办存档。
(二)编辑部保存好历年合订本和多余校报。
第六章 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教职工通讯员队伍建设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报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各二级学院指定通讯员1-2名,各职能部门指定通讯员1名,提供新闻稿或新闻线索以及接洽有关工作。编辑部每年年初核实名单。
(二)通讯员负责本部门、本学院新闻宣传的选题报送、素材提供、新闻发布;挖掘教学、科研、管理等相关新闻热点;核实并确保本部门新闻内容完整准确。通讯员要责任心强,能积极为学校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做贡献。通讯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推荐新的通讯员并上报更换。
(三)举办讲座、研讨、采风等活动,以提高通讯员新闻理论与实践的水平和能力。
第十八条学生记者团队伍建设
(一)发动学生积极参加校报的采、编、校、发工作,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新闻采编能力。编辑部于每年9月份面向全校招纳学生记者团新成员。
(二)学生记者需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摄影基础,对校报宣传报道工作有热情,工作主动、认真,联系同学比较广泛。学生记者采用自荐、组织推荐、定向考察等方式选拔录用。
(三)学生记者需服从编辑部的组织管理、及时向编辑部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完成采写任务,并及时了解读者对校报的反映。
(四)编辑部为学生发放学生记者证,受编辑部委托,凭记者证在校内对有关问题可进行专题采访或调查。
(五)每学期以会议、讲座、采风等形式进行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
(六)新加入成员在老成员的“老带新”帮助下,熟悉新闻采写的流程与技巧等,校报记者团全体成员应互相尊重、互相学习。
(七)根据学生记者的工作情况,每年经编辑部评定,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名单在校报上公布。
(八)若成员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记者团的活动,可向记者团说明并递交退团申请,记者团作相关记录。学生记者在一年内没有向编辑部发送5篇稿件者,按自行退团处理,证件收回;采写报道严重失实,造成恶劣影响者取消资格,收回证件,并根据校纪校规报送处理。
(九)建立学生记者档案(年级、专业、岗位等)。
第七章 新闻评选
第十九条每年举行一次年度十大好新闻评选活动。编辑部根据新闻报道的质量在每年首期校报对上一年全年好新闻进行预选,全校师生参与评选,并将结果在校报和校园网上公示,给予获选新闻作者、参与投票的师生相应表彰奖励。每年对优秀教职工通讯员、优秀学生记者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十条根据上级校报研究会的要求,认真筛选,上报质量高的新闻、文艺作品、摄影作品等,参与校外评选活动。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