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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发布时间:2023-03-20 作者: 访问次数:674

为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维护正常的顶岗实习教学与管理秩序,保障顶岗实习安全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事件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教育部五部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结合我校学生顶岗实习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一)岗前教育

1.实习开始前,由产教合作部统筹安排,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在思想上形成系统的自我防护意识,并完成顶岗实习安全知识测试,防范于未然。

2.产教合作部下发《顶岗实习学习手册》、《顶岗实习安全须知》、《顶岗实习安全承诺书》等材料到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习学生认真学习,遵守顶岗实习期间相关规定、实习流程和掌握期间生产、生活、交通、饮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过程管理

1.产教合作部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全过程的管理和督查,严格执行实习走访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2.二级学院相关管理人员、班主任、顶岗实习专职指导教师要树立责任安全意识,发现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过程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不遵守纪律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并上报产教合作部。

3.顶岗实习管理人员利用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微信、QQ等信息手段加强与学生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实习状态。要求学生能用手机定位签到、与指导老师保持沟通联系、完善实习单位信息。

二、预案启动

若发现学生在校外实习时突发安全性事故,如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突发急病、人员走失(失联、失踪、进入传销等)、打架、火灾、爆炸、机械创伤、工伤以及发生盗窃、聚众打砸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一、二、三、四级,启动和处置程序分别如下。

(一)四级预案

1.界定:发生实习学生违反实习要求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造成实习安全隐患未造成后果,启动四级预案。

2.处置责任人:由产教合作部工作站站长、顶岗实习专职指导教师启动和负责处置。

3.处置程序:

1)由相关工作站站长与学生所在实习单位负责人联络协调、查清缘由、现场处理、做好相关记录后备案,并通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做好事后协调和教育工作。

(二)三级预案 

1.界定:学生实习期间在岗位、交通、用电、生活等方面发生安全事故,受到轻度伤害(无需住院治疗),启动三级预案。

2.处置责任人:由相关工作站站长、顶岗实习专职指导教师启动和负责处置,班主任参与处置。

3.处置程序

1)由实习单位第一时间组织治疗,尽可能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2)相关工作站站长与顶岗实习专职指导教师、班主任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企业安抚受伤学生,妥善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3)相关工作站站长与顶岗实习专职指导教师做好记录,及时将事件具体情况报产教合作部备案,以便妥善处理。

(三)二级预案

1.界定: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在岗位、生活、交通、用电等方面造成人身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的,启动二级预案。

2.处置责任人:由产教合作部部门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相关工作站站长、顶岗实习专职指导教师启动和负责处置,辅导员、班主任参与处置。

3.处置程序

1)如发生人身伤害(需要住院治疗),实习单位及时处理或组织进行治疗;

2)处置责任人及时到实习单位,就当事人及在场员工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全面了解具体情况并现场处理事件;

3)二级学院副书记、相关工作站站长进行教育,明确责任,并做好记录,报产教合作部备案;

4)产教合作部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四)一级预案

1.界定:学生实习期间发生失联、严重人身伤害、意外伤害事件等情形时,启动一级预案。

2.处置责任人:由产教合作部、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二级学院联合处置。

3.处置程序

1)严重人身伤害、意外伤害事件

①由实习单位第一时间救治学生;

②相关工作站站长和专职指导教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通知二级学院领导、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到场,了解事件详细情况,现场做好相关取证工作,在医院慰问安抚受伤学生和学生家长,掌握学生伤情和治疗情况报党政主要领导;

③由党政主要领导决策具体处理方案,指派教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协调、处理,做好安抚工作,与企业协调治疗费用支付情况,对于相关责任承担以三方协商解决为主,每次协商会谈需要作好记录并由三方会谈人员签字,协商后须及时报产教合作部备案;

④产教合作部和财务处、二级学院派专职人员协助家属做好善后工作,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工作。

2)学生失联

①二级学院副书记、产教合作部工作站站长、顶岗实习专职指导教师、辅导员第一时间与实习单位和相关同学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后向产教合作部报告,并通知学生家长;

②二级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失联学生的同学、家长、实习企业、朋友)联系失联学生,寻找48小时未果,需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③若学生被传销组织扣押,学院保卫处、教务处、二级学院要配合公安机关通过合法手段营救被扣押学生;

④事后,顶岗实习专职指导教师、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做好学生的安抚、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三、调查与责任追究

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下列情形造成学生生命损害的,实行责任追究。

1.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或人员协助却不服从指挥的。

2.在接到学生突发事件信息后,拖延时间不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时机的。

3.对学生突发事件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方案不力的。

一级预案启动事后,产教合作部出具《突发事件(故)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件)整改措施等。

四、本预案由产教合作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