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一批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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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学校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选拔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254。培养地点: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溧阳基地,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号。

第四条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63年,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获批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2024年高质量完成国家首期“双高计划”项目验收。先后获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服务贡献50强、产教融合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获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等。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溧阳基地位于江苏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占地面积200余亩,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学生公寓、食堂等校舍12万平方米,建有400米田径运动场、室内外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体育运动场馆。溧阳基地依托市域产业集群优势,赋能融合,高校入园,搭建学生学习和实习实训平台,紧扣重点产业重大技术需求,校企共建共育,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同频共振,以教兴产、以产促教、产教兴城,不断深化产教城融合,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新格局。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包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计划数等信息)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公布为准。

:最终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表示2024年未招生。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考生在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前须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

 第十一条 体检及健康要求。对中职职教高考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与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按规定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所报科目组、专业技能方向必须与考生在中职校所学专业对应。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对象为专业技能成绩合格、成绩达到对应科目组相应批次省控线,且参加了体检的考生。

网上志愿填报的时间为中职职教高考文化统考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志愿填报。 

考生在申请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根据科目组可填报3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根据《江苏省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参加专科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所学外语语种,但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确定。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科目组内“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科目组为文化分)的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学费: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即《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7243号)执行,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文科类专业4700/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学年。
   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即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执行,按学年收取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200/学年(4人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补、减、免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交纳学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入学后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校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予以相应资助;常年稳定提供3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供了健全的保障体系;按需开设发展型资助项目,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1666

电子信箱:zsb@czim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1237

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czimt.edu.cn/zsw/main.htm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简章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