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丝路华语”国际中文教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王亚芳发布时间:2023-12-04浏览次数:51

    为加强国际中文教育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推动国际中文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发挥成员单位力量和优势,现启动丝路华语国际中文教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选题方向

选题应聚焦国际中文教育面临的问题和议题,结合已有研究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国际中文教育方面的选题,也可结合留学生教育教学实际自拟选题。

1.基于《职业中文能力等级标准》的课程与教学研究

2.国际中文在线教育模式创新与质量评估标准研究

3.国际中文教育课程和教材本土化建设研究

4.专门用途中文教育研究

5.“中文+职业技能”发展模式与策略研究

6.国际中文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路径研究

7.国际中文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8.国际中文教育教学方法及实效研究 

9.国际中文教育服务中华文化传播研究 

10.来华留学生人才培养模式及质量提升的研究

二、课题资助标准

研究中心资助10项课题的经费,资助人民币3000元/项。

三、课题立项及结项要求

1.课题立项。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立项评审,立项名单将通过“一带一路”国家院校和企业交流协会中方理事会官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课题负责人发出课题立项结果。

2.课题结项。所有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课题结束前一个月内,课题负责人需提交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1万字左右)和结项总结,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课题结题审批通过后,正式发文。

3.成果所属及要求。课题研究应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如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时,应注明为“丝路华语国际中文教学研究中心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研究中心撤销课题,追回课题经费,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不能如期完成课题任务;

(6)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7)无故终止课题研究工作。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范围:申请单位须为“一带一路”国家院校和企业交流协会中方理事会会员单位。

2.申请条件: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级职称。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结题或在研项目内容与申报课题类似的,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如发现,即撤销课题项目,两年内不得申报。

3.申报方式: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每个单位推荐课题不超过2项。申请课题须提交《丝路华语国际中文教学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并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4.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进13693218690(手机微信同号)

李玲19525888170(手机微信同号)

武海霞19568721290(手机微信同号)

联系邮箱:chinacbuca@163.com

丝路华语国际中文教学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docx